制造毒品案辩护:从原料、工具和毒品之间关联入手—福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推荐
龙岩最大制造毒品案:藏身果园 制造冰毒738千克
8人协作,在龙岩长汀县策武镇非法制造冰毒738.9千克。昨日,龙岩这起近年来查获数量最大的利用化工制剂制造冰毒的案件,在长汀一审宣判。
龙岩中院以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廖某某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分别判处被告人郭某某、吴某某、张李某某、张某甲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判处被告人张某乙、王某甲、王某乙各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,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。
被判刑的8人中,廖某某、吴某某等5人是广东省陆丰市人,而郭某某、王某甲等3人是长汀人。
此案还得从2013年10月说起。廖某某见有利可图,与赖某某(另案处理)密谋制造冰毒进行出售。
两人分工明确,廖某某提供“技术、资金支持”,并负责制后销售,赖某某则负责购买原材料。
筹备期间,郭某某经赖某某介绍“成功入伙”,并由其负责物色制毒的场所。后廖某某先后从广东雇请了张李某某、吴某某、张某甲等人来到长汀参与制造冰毒。
为掩人耳目,该制毒团伙由王某甲出面,以饲养母鸡为由,承租了长汀县策武镇老龄办果园,利用晚上时间制造毒品。
去年1月2日,长汀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,发现这一隐蔽制毒工厂。至案发,该团伙共制造冰毒738.9千克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廖某某、郭某某等8人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,共同在长汀县策武镇黄馆村非法制造冰毒738.9千克,且廖某某伙同他人在广东省惠州市境内多次非法制造毒品。虽然制造的毒品并未流入社会,但廖某某组织他人制造毒品,且数量特别巨大,所犯罪行极其严重,依法应当严惩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来源:海峡导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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